根据《沈阳建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2014级学生平均学分绩前15%名单如下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3天(7月8日-7月10日),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负责人反映。
院长联系电话:24694360,13898803180;
教学秘书联系电话:24694692,1864055525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