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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级本科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的公示
2020-07-08 14:41  

    根据《沈阳建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2014级学生平均学分绩前15%名单如下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期为3天(7月8日-7月10日),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负责人反映。

    院长联系电话:24694360,13898803180;

    教学秘书联系电话:24694692,18640555255。

附件【2019级平均学分绩前15%(2020.7.8).pdf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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