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沈建研字【2022】381号)的有关规定,经学院初评,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电、来函等方式向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。
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信函、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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